如今很多消费者因长期使用电子产品而发生“数字眼疲劳”因此那些宣称能够缓解眼疲劳的蒸汽眼罩受到消费者的喜爱与此同时诸如长期使用蒸汽眼罩好不好温度多少才合适之类的疑惑也困扰着消费者日前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30款蒸汽眼罩比较试验结果面料安全性方面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样品在甲醛、可萃取重金属pH值测试中整体表现优秀仅1款pH值偏高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发热性能方面⭐据介绍,蒸汽眼罩温度过低会导致热敷体验感不佳,但温度并非越高越好,一般建议最高发热温度在40—50℃,40—46℃时用户体验最舒适。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所有样品均能发热至40℃有11款超过50℃“困困鸭”蒸汽热敷眼罩最高可达60℃体感发烫可能导致眼部皮肤灼伤其余19款发热均不超过50℃且有3款不超过46℃30款样品最高发热温度。(数据来源:上海市消保委)在发热时长方面有29款样品的持续发热时间超过15分钟22款超过1小时12款样品在发热温度46℃及以上持续发热时间超过45分钟存在低温烫伤风险蒸汽量方面蒸汽眼罩依靠自发热材料接触空气发生反应,释放细微水蒸汽。本次比较试验中经过对所有样品在打开外包装后20分钟内贴眼侧释放的蒸汽量测试发现:有25款样品的蒸汽量大于80mg最高可达276mg,蒸汽丰沛其余5款实测蒸汽量偏低其中标称“中葆堂”的1款样品低于30mg消费者几乎感受不到蒸汽释放材质方面蒸汽眼罩发热包内含铁粉、活性炭等自发热材料,形态上以粉末型和薄片型为主,接触空气发生反应即失效。若材料分布不均、外包装不密封,容易导致发热性能不稳定甚至无法发热。此次比较试验通过测试自发热材料重量差异率比较发热包的均匀性,结果显示:26款样品均匀性表现较好4款均匀性差其中标称“兵兵”的样品外包装气密性存在问题拆袋后无法发热此外28款样品结构牢固2款耳带切口处容易断裂脱落影响使用消费提醒:谨防低温烫伤蒸汽眼罩生产厂商,应把产品安全放在首位。蒸汽眼罩作为直接接触眼部皮肤的产品,安全亲肤是基本要求,生产厂商应在确保产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使用舒适度。合理把握蒸汽眼罩的使用时间,谨防低温烫伤。低温烫伤即50℃左右的温度(体感无疼痛)在人体局部作用时间过长,致使热力慢慢渗透进皮下软组织而引起的烫伤。使用蒸汽眼罩时,一般建议使用20分钟即可,若入睡前使用,为避免忘记摘取造成不良后果,可选择标识最高发热温度不超过46℃或日常使用体感温和的产品。使用前应阅读产品说明与警示信息。佩戴前应卸妆、取下隐形眼镜。眼疾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若有不适,立即停用。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记者/刘浩编辑/李晓雨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 8831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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